黄俊代表:
您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第37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建设概况
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是省政府2017年、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旨在打通从村到户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型升级,让“广电云”进入千家万户,更好地服务政务民生,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程采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企业实施、群众参与”的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强力推进,两年共完成投资31亿元,累计敷设通组和分配网光缆建设29.3万公里,新增“广电云”用户280万户,新建乡镇综合服务站504个。工程的实施,不仅将内容丰富的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下沉到农村,而且将多内容多层次多业态多方式的个性化拓展服务延伸到基层,有效促进了全省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但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技术服务力量薄弱、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标准不一等突出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力量。我局将督促省广电网络公司切实加强基层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培训工作,构建科学高效的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实行精细化、网格化、模块化、考核化管理,完善农村广播电视长效服务体系管理办法,狠抓乡镇综合服务站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建设,构建全省农村长效维护优质服务新体系。
(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统一标准,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我局将督促省广电网络公司在以下几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督管理:
1.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严格的检查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督促施工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让群众听好看好用好“广电云”。
4.对施工不规范、有质量问题的,第一次进行约谈,第二次予以警告,第三次进行罚款,对于三次以上且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广电网络工程建设。
5.切实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通过现场检查、考核管理等有效措施,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严查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我局将督促省广电网络公司对全省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进行专项抽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查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对分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对施工队伍进行身份核实,对发现有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的在建工程,立即要求分公司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停止合作,对行动迟缓、监督整改不力的分公司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加速在建工程的验收、结算工作,确保不因广电网络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3.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防范施工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关于因县级财政困难,建议取消或减少县级匹配资金的问题:多彩贵州“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民生工程、大数据工程。各地对该工程的配套资金政策是依照“政府引导支持、企业主体投入、用户适当出资”的原则,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4号文)为依据,各市(州)级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而将具体的配套项目和比例反映在各市(州)制定的《实施方案》中,且执行期限已接近尾声。多彩贵州“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总投资累计达45亿元,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累计仅为12.94亿元,只占总投资的28.8%。截至2018年底,实际到账的政府补贴资金为5.48亿元,到账率为42.35%,其余资金全部由省广电网络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自行筹集。目前,该公司已投入资金近40亿元,2019年还将投入资金继续推进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建设,资金压力巨大。如取消或减少县级财政匹配资金,势必造成多彩贵州“广电云”后期建设、运行、维护和发展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也不利于我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不利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黄俊代表,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深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