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主体为局机关各处室。省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本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省广电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的政府信息。局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能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省广电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

    2.省广电局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

    3.省广电局重要活动、全体会议、重要工作会议信息;

    4.省广电局领导活动、讲话;

    5.广电行业政策文件,政策文件解读;

    6.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广电行业重点领域信息;

    8.全省广播电视行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9.省广电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10.广电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11.省广电局本级机关建设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

    12.广播电视行业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13.局属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通过贵州省广播电视网(网址:http://gbdsj.guizhou.gov.cn/,联系电话:0851-85983478)、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账号名称: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政务,联系电话:0851-85983478)、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官方微博(账号名称: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0851-85983478)等平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已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省广播电视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85983478

    传真号码:0851-85983478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5-9号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02

    

    2.申请方式


    向贵州省广播电视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直接领取,也可以在门户网站(http://gbdsj.guizhou.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收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当面提交申请表。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官方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申请人应当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本机关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本机关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我局信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单位名称: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联系电话:0851-85882122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5-9号

    邮政编码:550002

    投诉邮箱:gzsgbdsjxf@126.com(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投诉及意见建议)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贵州省司法厅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

    邮政编码:550004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云岩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邮政编码:550004

    附件: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主办单位: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851)85826028 传真:(0851)85826028 邮政编码:550001

举报邮箱:swxcbjjz@yeah.net 举报电话:0851-85891522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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