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规范省级媒体、各市...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年05月20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为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证的申领工作,解决一直以来,我省存在省级媒体、市辖区、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等媒体单位不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播出许可单位名录中,其单位所属人员无法以所在单位为主体申领播音员主持人证的问题。经请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可按以下流程申办:
一、未取得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可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派驻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请将该证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媒体单位名称)发送到省局人事处邮箱:1475411601@qq.com。
三、省局人事处汇总后统一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信息添加到全国播音员主持人管理平台数据库。
四、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所属人员即可以所在单位为主体申办播音员主持人证。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上流程抓紧办理。
今后新增省级媒体单位、各市辖区等媒体单位所属人员申领播音员主持人证的,参照本通知操作规程执行。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程序及所需材料,请咨询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派驻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851-86987276。
(联系人:王炳岩;联系电话:0851-85665300)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