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广播电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年播音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按照有关要求,今年不再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方式申报,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人员范围。各市(州)人社局委托评审的播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省直有关单位委托评审的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的人员。
(三)政策咨询平台。贵州省播音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政策咨询办公室设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指定专人负责解答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依据。申报播音系列的按《贵州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719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计算标准。2021年申报人员的任职(或者取得职称资格证从事本技术岗位工作)或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三)从业资格要求。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须在有效期内)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省级播出机构合格证口试成绩须达到A等级)。
(四)继续教育规定。2021年及以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
三、有关政策要求
(一)保持政策延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落实国家和我省面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经组织下派到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期间的工作成果和取得成效在申报职称时可视同本专业业绩成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可在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二)继续做好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街接。按照《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以执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执业资格后取得。
(三)对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和《贵州省××年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附件2)中的各项内容,提交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审核。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推荐单位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审核后要签字、盖章,并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填报《××(单位)××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5)(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该表电子版拷贝光盘一并报送)。
(三)公示。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单位)××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附件6),并以适当的方式公示满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一并报送。
(四)材料报送。报送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报送地点: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职改办(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5-9号新闻出版大楼11楼1110室)。
(五)政策性审查和评审。政策性审查结果将于10月底至11月初公示,并公布政策性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及补充材料时间;评审工作在2021年第四季度线下进行。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职改办将对政策性审查、评审结果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六)材料清退。各单位请于2022年2月底前领回送评材料。逾期不领的申报材料,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将统一销毁。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散装材料
(1)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申报人员花名册各1份;所在单位公示材料和公示结果说明各1份;
(2)“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诚信承诺书”;
(3)《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印刷,胶装),一式三份;
(4)《贵州省××年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A3纸张打印;
(5) 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期刊和论著原件;
2.装订材料(按下列顺序用A4装订)
(1) 申报材料目录;
(2) 个人业绩成果自述;
(3)《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
(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 任现职以来岗位聘任证书(含续聘页);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包括所有注册情况页)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7) 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
(8) 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和落款经办人、时间);
(9) 学术技术水平、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材料中包含视频的,需拷贝光盘,并注明清楚)。
(二)申报材料收集、整理要求
1.提交的复印材料均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后,连同复印材料原件送当地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
2.提交的论文须在所发表的期刊目录上标注双引号。
3.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员材料的,可统一出具1份《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送评的代表论文在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等有关信息后形成word格式电子版(电子文件名统一为姓名+申报专业+论文标题),使用光盘拷贝,由单位在报送材料时统一提交。
5.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和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有多份申报材料的,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共X袋,第X袋”字样。
附件:1.《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贵州省××年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6.《××(单位)××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
附件2:贵州省××年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doc
附件5:××(单位)××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6:××(单位)××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xls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王炳岩;联系电话:0851-8566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