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 2021-09-24 17:27 字体:[]
标题 贵州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文号 黔广电发【2021】71号 是否有效

2021—2025年,是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个五年规划时期,也是推进法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时期。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紧密围绕服务贵州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抓“四化”,面向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动法治贵州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我省广播电视“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的责任机制,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法治学习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广电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电、法治广电,为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

2025 年,全省广电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显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法治广电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全省广电系统普法具体工作中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夯实法治广电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贵州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我省广电系统普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省广电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立足贵州广电实际。结合我省广电系统工作实际,总结发扬“七五”普法经验做法,补齐短板不足,规划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创新方式方法,善用各级广电部门行业优势,实现我省广电系统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

四、重点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广电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全体干部职工每年必学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广电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法宣传教育。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立足发挥行业优势切实加强广电行业法规、规章的学习。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利用各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深入推进法宣传教育。全省广电系统要把《著作权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新颁布的《广播电视法》等法律规章,修订《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章的学习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遵法守法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各级广电行政执法人员要在学习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我省广电系统要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贵州省西部大开发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宣传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广电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各级广电行政机关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省政府有关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贵州省法治广电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的发展理念,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依法行政程序,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八)坚持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发挥道德教育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引导功能。全省广电系统应探索建立健全法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广大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道德觉悟;坚持法律学习与执业纪律、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学习紧密配合衔接,不断提高遵守法律法规的思想意识。

、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贵州省广电局”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由本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制定实施规划,落实相关经费。各市(州)、县(市、区)广电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制定实施规划,落实相关经费。

(二)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工作。按照“谁主管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实施;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事宜,以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内法规宣教工作;人事处负责干部法治学习情况考核和新进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以及各项业务培训中法治培训内容的规划设计;宣传管理处和网络节目管理处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机构的普法宣传;传媒机构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法治公益广告的刊播;安全传输保障处负责指导协调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普法宣传;其他各处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要求,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各市(州)、县(市、区)局广电参照省局普法责任分工情况落实各部门相应责任。

(三)创新模式,拓宽法宣渠道。鼓励各级广电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和设施优势开展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典型宣传、征文演讲、法规培训等有效形式,不断拓宽法宣传教育渠道

(四)完善保障,加强评估检查全省广电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普法工作的实际,安排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保证法宣传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将适时开展普法检查。

、具体步骤和实施方法

(一)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1年第四季度为《规划》实施启动、宣传发动阶段,各级广电行政机关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健全相关组织,落实相关措施,明确相关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第一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根据本《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及主要任务,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规划》任务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预定在2023年底对落实《规划》情况实施中期检查,2025年第四季度组织全面考核验收,总结经验。

(二)实施方法

1.培训

1)加强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新进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主要针对各级广电行政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领导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学法内容分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两大部分。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包括《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等;规范公务员管理的法律如《公务员法》等。专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公务员培训应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务员廉政法教育,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加强广电系统各类采编播发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在有关执业资格考试和工作考核中,要将法律法规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在从业培训中,应加强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其开展法教育和培训,着力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观念。积极探索和完善行业法教育培训资格准入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相关人员入职、考核、考评、晋升的重要依据

2.宣传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贵州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发展规划》,安排和落实好法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宣传教育。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要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普法工作;面向社会的广电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重点是全社会广播电视视听观众和消费群体,尤其是在校大中专学生和中小学生旨在强化社会公众的广电法律法规意识。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广电行业特点和各地、各单位实际需要确定重点内容,制定年度或阶段性实施计划。根据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着眼不同地区、部门和对象特点,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创新举措,努力提高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维权并举的宣传方针,注重研究和把握广电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规律,积极探索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不断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体现法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主办单位: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851)85826028 传真:(0851)85826028 邮政编码: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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