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广电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8 11:10 字体:[]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公开办函〔20218号)要求,为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我们结合前期征求意见的情况,制定了《贵州省广电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贵州省广电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逐条明确了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现印发给大家,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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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电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动加强重要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全省广电行业规划信息,推动规划更好落实。依托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全省广播电视“十四五”规划,充分展示广播电视行业发展“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奋斗历程。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

2.认真梳理修订我局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推动全部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一网通办”。

3.进一步畅通省长直通车、省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局网站政务信箱等渠道,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及绩效水平。稳步扩大预算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推进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

(四)做好其他各类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等文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围绕广播电视行业各方面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制定并认真执行《贵州省广播电视局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制度》,认真解读政策文件,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

(三)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密切关注涉及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

2.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一)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9月底前,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二)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

(三)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局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按照政府网站最新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增加H5页面设计,增加移动端页面适配功能,提升群众使用体验,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

(二)加强平台内容建设。加强“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坚决避免政务新媒体“娱乐化”和“空壳”等问题出现。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及时将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

五、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制度机制建设。20219月底前,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同时对《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行一次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完善全省广播电视领域标准规范体系。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根据新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参与,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

(一)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要第一时间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20215月底前,根据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局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将《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xlsx

主办单位: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851)85826028 传真:(0851)85826028 邮政编码: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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