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广电发〔2022〕7号
贵州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广电局、广播电视协(学)会、有关高校传媒学院、各会员单位:
开展贵州省广播电视节目评审,不仅是对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和节目创新创优成果的检阅,也是对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员的肯定和鼓励。同时,在此基础上,将推选贵州新闻奖、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和中国新闻奖的参评作品。请各市(州)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协(学)会、广播电视台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及各会员单位做好初评,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优秀作品推荐出来,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不断提升。希望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参评节目和提供参评材料,保证节目的顺利评选。本评审工作由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主办,贵州省广播电视协会承办。按照一年一评机制,2021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节目评审工作拟于2022年3月下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基本要求
(一)广播电视类节目
1.广播新闻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超长消息(4分钟以上,该类消息在获奖名额中不超过1个)、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每集不超过4分钟,报送首、中、尾三集及相应文字稿)。
长、短消息项目报送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系列报道、连续报道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署名以6人为限。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每件作品报送不少于3集,播出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按作品开始播出的年度申报。
(2)评论:新闻评论节目(10分钟以内)。
评论节目项目作者指采写、编辑,署名以4人为限。
(3)专题:含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时长30分钟以内)。专题节目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
(4)现场直播: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现场直播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跨年直播的节目按开始的年度申报。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节目时长不限。
本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作品。
(5)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时长不限。报送同年度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品及栏目所覆盖地区的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
本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编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
为鼓励推送新栏目,上年度获“贵州广播电视奖”的栏目,本年度不再申报“优秀栏目奖”。报送的材料包括:栏目简介(500 字左右)。含栏目创办时间、播出频道、频率及首播时段、栏目定位、形式体裁、风格特点、受众反映、社会效果等内容。选送上、下半年各1个代表作的音频(视频)材料和文字材料(要求标明播出时间),该代表作不得再参加本奖其他类别的评选。
(6)新闻节目编排。以动态消息为主的常设集纳式新闻栏目编排作品。要求编辑思想明确,内容与定位相符;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时长不限,附节目串联单。主创人员为作品责任编辑,署名以3 人为限。
(7)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讨论的在线访谈节目。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节目的 2/3。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新闻访谈作者是指主编、编导、主持人、制作等主创人员,署名以7人为限。
(8)国际传播:贵州媒体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参评作品类别不超出省广播电视奖项的规定范围。申报作者、编辑、主创人员按类别参照上述项目要求。
2.电视新闻节目
(1)消息:要求同“广播消息”,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连续及系列报道(每集4分钟以内,报送首、中、尾三集及相应文字稿),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
(2)评论:要求报送项目节目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
(3)专题:要求同“广播专题”,节目时长45分钟以内、纪录片时长不限。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
(4)现场直播:要求同“广播现场直播”。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
(5)栏目:要求同“广播栏目”。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
(6)新闻节目编排:定义、要求同广播新闻节目编排。署名以3人为限。
(7)新闻访谈:定义、要求同广播新闻访谈。署名以8人为限。
(8)国际传播:定义、要求同广播。
3.广播剧节目
(1)单本剧:时间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的广播剧,可分上下集,署名以6人为限。
(2)连续剧:3集以上(含3集),每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报送3集,署名以8人为限。
(3)儿童剧:时长不限,连续的儿童剧报送3集,署名以6人为限。
(4)微剧时长8分钟以内,署名以4人为限。
4.广播文艺节目
包括音乐节目、文学节目、戏曲节目(含曲艺节目)、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评书的连续播讲)、综艺节目(含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娱乐类、影视剧录音剪辑等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署名以6人为限。
5.电视文艺节目
包括各类综合文艺、专题文艺、电视文学、电视动画、音乐电视和娱乐性节目。形式不限,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署名以8人为限。
(二)媒体融合类作品
设立媒体融合奖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决策部署,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评选标准要符合贵州广播影视节目奖评选的总体标准,且要在2021年度在各类媒体或者移动端发布过的作品,要求及时性强、交互性强、共享性强,技术应用效果好,传播效果好。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
(1)短视频新闻:含在移动端发布的短视频类新闻作品和纪录短片,时长在5分钟以内。要求时效性强,有新闻价值,立意深刻;现场感强,画面音质效果好,信息量丰富;剪辑精心,短小精悍。策划、采写、编辑、设计、制作、技术等按“主创人员”申报,署名以5人为限。30分钟以上的短视频专题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
(2)移动直播: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时长不超过180分钟。策划、主持人、编辑、设计、技术及推广等按“主创人员”申报,署名以8人为限。
(3)新媒体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时长不超过30分钟。策划、采写、编辑、设计、技术及推广等按“主创人员”申报,署名以8人为限。
(4)新媒体品牌栏目:各台在自有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官方账号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的新闻版块(单元)。要求已持续发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3次。运营团队及相关策划、采写、编辑、设计、技术及推广等按“主创人员”申报,署名以8人为限。
(5)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有重大创新的新闻作品。要求作品在报道内容、报道形式、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策划、主持人、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按“主创人员”申报,署名以8人为限。
二、评审标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
(一)舆论导向正确,突出新时代精神,守正创新,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
(二)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代感强,富于创新。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审美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
(四)传媒特点突出,传播方式多样,影响力大,感染力强。
(五)制作精良。
三、送评节目播出时限及播出平台
各参评节目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播出的节目。节目播出平台必须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在我省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视媒体上首次播出或发表的原创作品。
四、参评指标
(一)为奖励创优成果突出的单位,凡上年度获中国新闻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增加参评指标 3个、2个、1个;获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和提名奖的单位分别增加指标3个和2个(指标分配见附件 1)。
(二)为强化新闻的主体地位,每个市州和省直参评单位必须确保选送广播、电视消息指标量(其中含短消息三分之一以上),其他节目可任选强项参评。但新闻、专题与文艺的参评指标原则上不能跨类调整。
(三)为维护评奖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单位的参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报送指标。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参评单位认真填写《2021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节目参评作品目录》(附件3),市(州)台、县级融媒体中心须报各地主管单位签字盖章,由各市(州)局统一报送。各市(州)广播电视局、贵州广播电视台等各参评单位统一将《2021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节目参评作品目录》(附件3)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至gzgdxh123@163.com(省广电协会邮箱)。附件表格可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网站下载。
(二)请各参评单位认真填写《2021年度贵州省广播电视节目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字体为宋体。“作品类别”栏请注明“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其中“推荐意见”要有对节目的评价、社会影响等内容。推荐表须加盖参评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参评节目的文字材料报送 1份,每份材料的首页为《推荐表》,每份单独装订。广播类、电视类、媒体融合类分别装袋。
(三)各参评单位的初评工作要把导向、创新、影响力、收听(视)率和受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收群众代表参加评审。节目初评后要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与参评资料一起(纸质版)报送省广电协会。
(四)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核实参评项目、作品时间长度、播出日期时段、播出平台(无广播频率的单位不能报送广播类节目)等,如出现不符合通知要求和规定情况的,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节目报送后不得随意更改参评项目。各参评单位须签署《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4)。
(五)参评节目中存在错别字、多字、落字等情况或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有误的音视频作品,一律不评为一等作品。除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不得获评一等作品。
(六)严禁为评审制作、修改节目,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相关节目不得参评,通报批评并禁止参加下一年度本奖评选。如在颁发证书后接到举报,一旦核实即收回证书并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网通报。
(七)严禁在“贵州省广播电视节目评审”范围内一稿两投,一经发现,取消该节目所有参评资格。
(八)各参评单位一律用U盘拷贝播出节目复制件,一类作品一个U盘。广播作品请复制为音质效果好的WMA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请复制为高清晰的WMV或MP4格式。复制后请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含广告)。
(九)截稿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报送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5-9号613室,贵州省广播电视协会。从严掌握送评作品的截稿日期,逾期不报者后果自负。评选期间不允许临时撤换作品,不受理插送作品。
(十)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贵州省广播电视协会 陈晓华张琦
电 话:0851-85984765,13885150085,18786703456。
特此通知。
附件:1.参评作品指标分配表
2.参评作品推荐表
3.参评作品目录
4.诚信参评承诺书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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