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机构管理处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陈都
电 话:0851-85949893
传 真:0851-8594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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