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5-9号;邮编:550001;电话:0851-859834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民众关切、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测整改、强化督促落实,整改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省广电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2021年修订版)》明确的各项主动公开信息,逐项对照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扎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围绕广电中心工作,发布部门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全方位展示全省广电事业发展状况。围绕全国、全省重大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开展宣传报道,及时转载相关权威新闻报道。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贵州省广播电视局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不断优化解读流程,严把解读质量关,强化督导落实,推动形成常态化政策文件解读机制,确保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国编辑记者、播音主持人(贵州考区)资格考试等人事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贵州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规划信息;公开中国(贵州)智慧广电试验区建设、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信息。四是主动回应关切。及时回复政务信箱来件,解答广电领域政策咨询,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回复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网民留言,宣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权威政策解读,引导网友正确思辨、理性讨论。五是持续扩大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会议开放、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制度,邀请有关利益方和社会公众参与广电事业发展,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和决策公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联网)全年发布信息共计1265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共61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4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88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新《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及时制作政府信息答复书,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共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省广电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依法按时办结;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条例》框定的主动公开范围,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开展集中修订,逐一明确公开什么、谁来公开、在哪公开、多久公开等多项关键要素,统一要求,规范管理,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根本遵循。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是建立会议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制度,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室进行升级改造,改善政府信息保存条件,制定《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机关文书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平台建设。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改版,重新规划栏目,删减非必要栏目,调整后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宣传效果更强,同时优化页面设计、增加H5页面建设、优化搜索功能、提升网站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更好的发挥网络宣传阵地作用。二是加强网站等平台的运维监测。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网站日常运营进行监测,包括信息发布时效性、内容准确性、栏目设置合理性、信息更新周期性、平台网络安全性等方面内容,及时纠错,及时整改,维护信息发布平台的权威性,增强公信力。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运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维护好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账号,积极发布广电行业相关信息,提供办理行政审批等服务事项移动端入口,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和办理相关事项。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21年度二级目标考核,以目标考核为导向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对照《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办法》做好迎接评估准备工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参加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2021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指导,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强化整改落实。针对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问题,督促指导相关信息保障部门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主动查找问题,整改已知问题,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们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表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新标准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主动公开自觉性不够强。部分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抓落实不够有力,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滞后、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以贵州省广播电视名义印发的部分政策文件,未严格按照重大决策预公开要求征求公众意见;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较为单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全面性指导监督力度不足,尚未建立常态化巡查通报机制。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抓整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督导巡查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依托公众开展监督评议等方式,建立起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巡查通报机制,将二级目标考核与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检查等机制有机融合、协同发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强化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指导督促信息保障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配到处室,工作具体到个人,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准确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安排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对全局领导干部尤其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局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四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履行政务公开系列制度,从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指导督促等工作着手,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全面性。
本报告第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全国(贵州)播音主持资格证考试考务费,2021年度全国(贵州)播音主持资格证考试因疫情原因取消,故收取的考务费已全部退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