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的要求,广电总局积极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49号)。为做好我省项目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引导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主题网络动画片创作传播,打造广受观众认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作品,用示范效应引领行业的行动方向。
二、工程内容
(一)项目征集
面向省内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等创作者,征集中华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
申报机构或个人应在2022年3月5日之前,登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报平台(http://wldh.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提交申报。
(二)项目评议
1.省广电局负责辖区内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工作,按照“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报广电总局。
2.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作品,列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项目推进
1.广电总局与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的制作机构及其推荐省局签订三方协议书,并根据创意或剧本的思想艺术质量、创作难度、体量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扶持资金。
2.制作机构在广电总局和相关省局的引导监督下丰富故事创意、打磨剧本、完善摄制方案,推进创作。
(四)作品评议
1.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制作机构提交完成的成片,省广电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广电总局。
2.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作品成片进行评议。
(五)播出推介
推荐视听网站购买、播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作品,支持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
三、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深入挖掘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结合新时代特征进行创新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三)不得戏说恶搞、篡改颠覆经典民间故事;
(四)互联网首播的原创网络动画片。
联系人:刘红 0851-85825498,杜仕荣 0851-85818657。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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