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
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黔广电发〔2019〕22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贵安新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贵州广播电视台,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广电办发〔2019〕5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把此次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与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组织动员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广泛征集优秀作品。
请将报名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材料包括:1.纸质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请书》(附件2,可在省局官网下载), 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2份。2.可编辑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691742739@qq.com。
附件: 1.附件1: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pdf
2.附件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请书.doc
2019年3月19日
(联系人:杜仕荣,电话:0851-85818657,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5-9号新闻出版大厦15楼,邮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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