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公益广告作品,现将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报送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置“广播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共4类扶持项目,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具体见附文)。
二、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请条件需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通知(广电发﹝2019﹞12号)要求。
三、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报送要求
2019年2月28日之前,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或“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或本单位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播出情况(填写附件2、3、4),报送到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报送材料须一式两份。填报要求、作品格式、宣传工作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通知(广电发﹝2019﹞12号)要求。
四、省局传媒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元荣
联系电话:0851-86607552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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